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眉山春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落地灯箱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广告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载体经营合同书》载明,由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经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T2航站楼行李厅、迎宾厅、GTC区域载体,形式:灯箱、包柱灯箱、展区、LED屏,数量为44个。因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T1航站楼综合载体、T2航站楼行李厅、迎宾厅、GTC区域广告业务经营权授权给四川省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代理。四川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又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媒体招商业务四川农业行业(政务和企业)的经营权授权给四川宏远华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四川宏远华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代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GTC落地灯箱(四川农业行业(政务和企业))独家宣传业务代理商。由于该项目实施的特殊性,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落地灯箱独家宣传发布2022年“眉山春橘”产品广告只能由四川宏远华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3种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推荐供应商:四川宏远华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宏远华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60号4栋23楼23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