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镇双田畲族村展馆及宣传推广项目

招标公告 2022-12-01 芜湖市
业主 单位
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9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2-12-01至2022-12-06 地域:芜湖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R20220017

  项目名称:新港镇双田畲族村展馆及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55148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新港镇双田畲族村展馆及宣传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DYR2022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港镇双田畲族村展馆及宣传推广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65514.89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备注

双田展馆(更新改造、展品采购及布展)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965514.89(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63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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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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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由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12层1206号)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 A4 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证明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明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12层1203号)。

  十、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12层120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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