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2000395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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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意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 | 4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意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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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 宣传片制作服务 | 通过宣传视频展现园区定位、重点产业及企业、政务服务、招商政策、未来愿景等内容,体现园区魅力,展示园区历史文化底蕴、产业建圈强链、公园城市建设等优越本底和发展成效,提升园区形象,扩大营销力,传达园区品牌,打造全国一流高新技术园区 | 搭建园区三维场景,融入多个三维IP角色,通过IP角色介绍园区场景及功能,内容新颖,具有创造力,画面节奏紧凑,具有科技感、未来感。结合园区招商宣传的目的以及园区未来的规划性质,落地影片既需要有“全国一流高新技术园区”的高度,也需要体现园区未来作为“新城”的朝气与活力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宣传视频的设计制作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4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敏智、田道彬(采购人代表)、吴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1422210200003865[2022]00883。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98,000.00 元。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