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滨旅游区宣传片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3-14 福州市
业主 单位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3-14至2023-03-20 地域:福州市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3021

  项目名称:福州海滨旅游区宣传片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州海滨旅游区宣传片制作项目   

1(项)

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000

300000

3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邮件至fjhrzb@126.com)本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