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办社会宣传环境布置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3-16 北京
业主 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41.5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3-16至2023-03-22 地域:北京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06918-XM001

  项目名称:创城办社会宣传环境布置项目

  预算金额:641.5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41.5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创城办社会宣传环境布置项目

641.548

1

为持续做好我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宣传环境,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进一步整合传播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重大意义,持续扩大公民知晓度与参与度。现需要通过引入专业机构做好2023年顺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社会宣传环境布置项目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公交车车身、车内公益广告投放服务、社区电子屏公益宣传、重点商业街区电子屏投放等5项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预留中小企业份额:641.548万元,占总金额 10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449.0836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70.00%。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16 至 2023-03-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 3 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 6 号电梯厅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电子版U 盘(word、PDF签章版)1 份。不按照公告或文件要求获取、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投标人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开标要求: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进入开标

  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5.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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