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文旅活动宣传服务--2023年《这里是宁夏》 系列宣传片制作

招标公告 2023-04-26 宁夏
业主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4-26至2023-05-03 地域:宁夏 类型:视频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1146

  项目编号: HYS2023-ZC0011

  项目名称: 宁夏文旅活动宣传服务--2023年《这里是宁夏》 系列宣传片制作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宁夏文旅活动宣传服务--2023年《这里是宁夏》系列宣传片制作其他服务1围绕宁夏二十一景、贺兰山东麓、宁夏文旅重大活动、宁夏文旅工作实录等主题内容,制作优质视频作品31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600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注:(4)~(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4-25 14:00:00 至 2023-05-0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16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16栋-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于 2023 年05月05日 23:59:59(北京时间)前将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即为报名成功,报名登记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报名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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