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3000047
二、项目名称:邛崃市保护传承活化历史文化街区全力打造人文特质的公园城市新名片专题宣传片摄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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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众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2栋34楼6号 | 36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众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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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 邛崃市保护传承活化历史文化街区全力打造人文特质的公园城市新名片专题宣传片摄制项目 | 本次采购为邛崃市保护传承活化历史文化街区全力打造人文特质的公园城市新名片专题宣传片摄制项目,共计1个包件,拟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邛崃市保护传承活化历史文化街区全力打造人文特质的公园城市新名片专题宣传片摄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拟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邛崃市保护传承活化历史文化街区全力打造人文特质的公园城市新名片专题宣传片摄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7日内完成宣传片拍摄制作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进行验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368,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山(采购人代表)、周涛(组长)、徐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收费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8323210200001663[2023]00118];
2、监督管理部门:邛崃市财政局
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及其他相关市县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