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禁毒示范创建展厅宣传配套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5-12 惠州市
业主 单位
惠来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惠来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6.2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5-12至2023-05-18 地域:惠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2023-G025-A2

  项目名称:惠来县禁毒示范创建展厅宣传配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270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惠来县禁毒示范创建展厅宣传配套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铺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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