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2]XH-ZC[GK]20230047
项目名称:圆瑛大师与宗教中国化论坛活动新媒体运营及线上线下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3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圆瑛大师与宗教中国化论坛活动新媒体运营及线上线下宣传项目 | 1(项) | 374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74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到2023年12月31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预留政策: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货物或服务的,须预留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须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项目初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须明确中小微企业分包份额所占比例,否则验收不予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方式:邮件/现场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