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市民卡新媒体宣传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6-06 东莞市
业主 单位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6-06至2023-06-12 地域:东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2-SFCX23DG077C

  项目名称:2023年东莞市民卡新媒体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自与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完结。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2)-4)项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小程序

  方式:线上领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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