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政策新媒体宣传及政策解读视频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6-12 东莞市
业主 单位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9.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6-12至2023-06-16 地域:东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2023144

  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保政策新媒体宣传及政策解读视频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及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国家政策。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13/14/15)。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后附件格式“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90,000.00元,其中包A社保政策新媒体宣传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40,000.00元,包B政策解读视频制作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50,000.00元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7)。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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