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商学院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6-20 深圳市
业主 单位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4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6-20至2023-06-30 地域:深圳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24-DH2331F4125(SZDL2023001377)

  项目名称:汇丰商学院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汇丰商学院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6月25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6月27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提交,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质疑咨询电话:0755-8610378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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