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国资委北湖开发区企业绩效审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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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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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5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2-20至2021-02-22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国资委北湖开发区企业绩效审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09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国资委北湖开发区企业绩效审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新区国资委北湖开发区企业绩效审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QZC2021-009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国资委北湖开发区企业绩效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QZC2021-009;

1.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国资委北湖开发区企业绩效审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1.4最高限价:2550000.00元;

1.5采购需求:对国有集团公司进行2020年度绩效审计,不低于20户,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单户报告,出具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报告,出具管理建议书等且不限于以上内容;

1.6采购范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1.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型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详见长新财字【2019】50号、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3.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5)中小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2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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