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7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2-02至2021-02-02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FW2101240056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

预算金额:1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用餐学生人数约930人,其他内容详见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1年,一年内2次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1年1签,最多可以续签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和集体配送资质,同时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2配餐企业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原件;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FDFW21012400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的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2240930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FW2101240056;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5元/餐/学生;

最高限价:人民币15元/餐/学生;

采购需求: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送餐服务,用餐学生人数约930人,其他内容详见技术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1年,一年内2次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1年1签,最多可以续签2年;

配送时间:师生上班时间每天10点40分以后;

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和集体配送资质,同时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配餐企业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原件;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供应商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6不得分包和转包;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或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原件办理。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日09时00分至2021年2月7日16时00分;

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和集体配送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1年2月2日09时00分至2021年2月7日16时00分。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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